住房暴利不除小产权房难禁
07年11月13日 10:15 来源:云南日报

在国土资源部与北京市政府联合举办的第1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中,就近期社会关注的“小产权”、“乡产权”住宅问题,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表示,北京已经部署开展在全市范围内调查“乡产权”、“小产权”等违规土地开发建设,违规开发建设的要停工停售。

所谓“乡产权”、“小产权”房,是指村委会等在集体土地上开发的住宅,这类住宅无法取得建设部门发的“房屋所有权证”。“小产权”房之所以热销主要在于它非常便宜。目前,在北京市城八区之内已经找不到1万元/平方米以下的楼盘,而集中在通州、顺义等地的“小产权房”的房价,每平方米只有2500元至4000元之间,这种价格对买不起商品房的市民而言所具有的吸引力不言而喻。

“小产权”房存在的问题的确很多,比如,倘若遇到拆迁,“小产权”房的补偿将成为一大问题。再比如,倘若出现法律纠纷,“小产权”房的拥有者很难依法维权。当然,“小产权”房也侵害了相关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。不久,建设部就专门发出了购房风险提醒,强调“乡产权”、“小产权”均不符合法律规定,不受法律保护。此次北京市有关部门部署调查“小产权”房,可视为对“小产权”房的整顿即将展开。

“小产权”房让有关部门非常尴尬。因为它是能够清晰丈量出商品房暴利的一把标尺,同是相差无几的住宅,为何经过开发商的包装后价格就成倍上涨?这是否合理?事实上,“小产权”房之所以便宜,根源在于这类住宅的土地不缴纳土地出让金,相关税费也没有征收。另一方面,开发“小产权”房的村委会获取的利润远低于开发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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