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5日从江苏省建设厅获悉,到今年年底,该省高邮市20户困难家庭将搬进新家,不过,房子产权的一部分属于政府,住户每个月还得为此向政府支付租金。据了解,这种住房被称为“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”(简称“共有产权房”)。
该省是全国率先试点利用“共有产权房”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的省份。
据高邮市房管局局长张宗桥介绍,该市“共有产权房”由个人认购50%的产权,政府将出资购买另外50%的产权。该政策针对的对象是那些不符合廉租房、解困定销房保障条件,但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,却因家庭经济状况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,即城市“夹心层”居民。
这是继经济适用房、解困定销房、廉租房等住房保障形式后,又一创新型的住房保障制度,其首次提出了房屋产权的公私合有、房屋使用者买租结合的全新模式。
业内人士分析,2008年10月后陆续出台的减税、降息等刺激楼市的新政中,大多数为期一年,而今年房价、 >>详细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