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》今日公布。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。
意见指出,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,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,不得改变土地用途,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。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,
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,也不能妨碍自主流转。按照完善管理、加强服务的要求,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流转服务组织,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、法规咨询、价格评估、合同签订、纠纷调处等服务。
一号文件再度锁定“三农”:将较大幅增农业补贴
这份名为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》的文件,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1个以“三农”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,也是首次连续6年发布关于“三农”工作的一号文件。
《意见》指出,当前,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、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,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,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。2009年可能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,也是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极为艰巨的一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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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文件摘要
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
2009年要在上年较大幅度增加补贴的基础上,进一步增加补贴资金。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。加大良种补贴力度,提高补贴标准,实现水稻、小麦(资讯,行情)、玉米(资讯,行情)、棉花(资讯,行情)全覆盖,扩大油菜和大豆(资讯,行情)良种补贴范围。
大规模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,补贴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(场),带动农机普及应用和农机工业发展。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,完善补贴动态调整机制,加强农业生产成本收益监测,根据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和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,及时增加补贴。根据新增农业补贴的实际情况,逐步加大对专业大户、家庭农场种粮补贴力度。
鼓励推行省直管县体制
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。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,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,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,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。推进省直接管理县(市)财政体制改革,将粮食、油料、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。
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,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,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(市)的体制。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、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在投资审批、工商管理、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。支持发展乡镇企业,加大技术改造投入,促进产业集聚和升级。
(编辑:苏洋)
业内人士分析,2008年10月后陆续出台的减税、降息等刺激楼市的新政中,大多数为期一年,而今年房价、 >>详细
